一名西安男子因在市中心街道上强行性侵一名女子而被判处八个月监禁。袭击并未成功,受害者咬住嘴唇进行反抗。

一名西安男子因在市中心街道上强行性侵一名女子而被判处八个月监禁。袭击并未成功,受害者咬住嘴唇进行反抗。

11月12日,陕西西安市居民周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她于今年3月31日晚上9点在西安市繁华街道上被身份不明的男子强行性侵。近日,她被西安市崖桥区人民法院宣判。图为事发地点/受访者提供。周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判决书。法院经复议后认定,当晚9时40分左右。 2025年3月31日,一名叫蒋无猛的男子喝醉酒,尾随周先生距屋卡石区轻纺城地铁口近百米。在医院确诊后,周出现嘴唇瘀伤、创伤性应激反应、失眠、焦虑、抑郁和偏执等症状。 2025年4月1日,江武猛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抓获。另查明,周先生因医疗费用造成经济损失944.43元。法院查明,姜无梅吴某违反女方意愿,在公共场所强行对他人进行性虐待。这种行为根据刑法第237条第1款的规定,属于强迫猥亵罪,必须依法惩处。但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如果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判决姜五猛犯强迫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姜五猛赔偿周女士经济损失944.43元。事发时周先生所穿的牛仔裤。照片/受访者提供。周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当天的情况。 3月31日晚,她上身穿着粉色毛衣,下身牛仔裤,沿着六明路步行回家。她的屁股。博盛城地铁站周边比较繁华,晚上留明路人来人往。周先生跟随江泽民一段时间,没有意识到自己遭到攻击。 “他跳到我身上,把我撞倒在地,把我嘴对着嘴,试图脱掉我的裤子。我咬住了他的嘴,尽力不脱掉裤子。我收紧了右臂的肌肉。”周先生称,他极力反抗并报警,但江先生逃跑了。当时天很黑,周恩来看不清江泽民遭到袭击时的脸。之后我就到派出所查看了监控摄像头。我看不清江的脸。周说,他第二天就被警方逮捕,因为他嘴里有江泽民的血。裁决书还称,经鉴定,周女士唇部拭子和拭子中检测到包括周女士和江女士的STR分型在内的混合基因型。周女士头发上的可疑斑点已送去分析。周先生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他认为八个月的刑期太短了。他说,他希望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江泽民,并已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潇湘晨报记者钱嘉欣更多文章: 农妇反抗性侵,被杀害,尸体被抛,巨石压住,凶手淡定加入寻人行列。 2023年7月3日凌晨,贵州省黔西市鼎新镇清溪村,49岁的王震(化名)照常外出割草后失踪。他的家人和村里的朋友继续寻找近一个月,但一无所获。同年7月26日真相大白。杀死王振的人是一个姓熊的人,与他的二嫂(他的二弟已故)住在一起。 2023年7月3日,王真离开他回家给猪割草,监控录像记录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一幕。 2025年11月5日,潇湘晨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该案经历了一审、二审两个阶段,今年6月,贵州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死刑,缓刑两年,并减刑。裁决书称,“案发前,熊先生与王震先生联系频繁。”随后,王真屏蔽了熊某,导致大量通话断线。案发当天,熊某在红薯地里两次对王震实施性侵。王真反抗后,他用绳子套住王真后背,将其残忍杀害,将其尸体埋入石坑内,并用石块将其固定。凶杀案发生后,熊某还参与了王震的搜救行动,将受害人家属引向了错误的方向。去之前庭审期间,熊某在社交平台上活跃并发布了多条视频,以获取对锡安“立即处决”的判决,其家人在法庭审理期间放弃了民事诉讼。即使在紫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他仍要求重新进行刑事审判。法院判决后,王珍的丈夫来到埋葬她的营地,对她进行反抗和性虐待。他们杀了他。尸体被压在一块巨石下,埋在一个石洞里。王震的二儿子杨红告诉记者,平日里,他和父亲、哥哥都在外地打工,母亲一个人在老家。我家养猪、牛,妈妈每天很早就出去给猪割草。 2023年7月7日,他多次给母亲打电话,无人接听,便给老家的阿姨打电话询问情况。对其家门口的监控摄像头进行查看后发现,6时2分左右凌晨 4 点7月3日,王震头戴遮阳帽,脚穿绿色靴子,背着背包,手里拿着镰刀。它像往常一样出来了。此后,王振便不知去向。杨红打电话给亲戚查看家里的情况,但虽然登记了,但他们搜查了房子,却找不到王震。家里的猪、牛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都在挨饿消瘦。他们还发现了一只死于饥饿的鸡。 7月7日晚,杨红从外地赶回家,并报了警。起初,亲属和警方推测王震是在农场干活时受伤被困的。他们叫村民到处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根据法院判决,黔西市公安局于7月20日开始对王震失踪案进行调查。初步调查显示,王震很可能是被谋杀的。寻找的过程中,Shion显得特别紧张。 7月25日晚,警方采用技术侦查手段,找到了熊某。次日,警方将熊某抓获并拘留。熊某讲述了杀人、埋葬尸体和销毁证据的整个过程,并带领警方发现了埋葬尸体的石洞和藏匿的手机。 Shion向警方解释了事发时的情况。在红薯地里,熊某让王震找个地方。方坐了一会儿,王振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她拿着镰刀站在那里,说她无法很好地沟通。当熊先生询问王振先生为什么拉黑她时,她得到的答复是:“我不想和你说话。”后来,熊某成为王震的搭档。他抓住她的手,伸手去碰她两下,却被王真推开了。熊怒火中烧,趁着王震蹲在地上割草的时候,他草草用一根尼龙绳缠住自己,然后勒死了他。这段时间,熊某很担心王震还活着。倒地后,男子再次用绳子将她勒死,持续了20多分钟。直到确认王真已经彻底断气。杀死王震后,熊某将王震的尸体放在一块比较隐蔽的石头上,找到一根树枝,将其遮盖起来,并将王震带来的竹篮、镰刀等藏起来。晚上7点左右,熊某趁着天色找到一个石洞,将王震的尸体仰面放在那里,装上几块石头,用土掩埋。熊某烧毁了勒死王震的绳子和背上的竹竿。据公安机关发布的情况报告显示,埋葬王震尸体的两块巨石分别重108.7公斤和153.1公斤。警方核实记录显示四津有骨灰o 城市和其中两个被收集。据熊先生供述,他常年在农场干活,并声称自己能举起150公斤的石头。 2023年,联系不上王震后,村民参与寻找,熊某也在其中。杀了人后,他假装帮忙找人,并将靴子和镰刀归还死者家里,制造幻觉。杨红说,报警后,警察、亲戚和村民包围了王震附近的房子。熊某也参与了寻找王震的行动。有一次,在王震墓地附近,锡安阻止其他人靠近。他说他仔细寻找,但什么也没找到,并告诉其他人不要来。 “当时我们并没有怀疑他,不然我们早就发现他了。”2023年7月10日,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王震拿出来割草的镰刀和靴子又出现在花园里。那些事情似乎凭空而来。他们前一天没有出现,但晚上出现了。杨红查看了监控摄像头,发现漆黑的夜色中,院门口有一个拿着镰刀、穿着靴子的人影。杨红说,这个人知道他家被监控。我以为他“我只是想让我的家人认为她是和其他男人跑了,警察不会发现我杀了王震,”熊说。王震的家,独自坐在房间的一角。凶手的行为十分可疑。 7月21日,Shion暴露了自己的缺点。这天,杨红叫了一位道士到他家来行法。他记得道士说过,王振已经死了,有什么东西抓着他。一审判决中几位证人的证言中都提到了这一点。此时,锡安也在王真家里。当大家都在讨论王振的情况时,只有熊远远的。 “你好他的脸色特别难看,整张脸都黑了。 “我跟他说话,他没有反应。”杨红说。与史昂先生住在一起的一名女士也承认,那段时间,史昂先生的胃口变差,吃的东西也不多,你跟他说话他就会生气。回到家后,他继续抽烟或者睡着了,无法和家人交流。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犯罪嫌疑人熊先生的社交媒体账号也被网友“选中”。案发后半个月左右,史昂先生事发两天后,他发布了一段现场短视频,晚上,路上,一辆白色面包车远远地驶来,戴着白帽子和墨镜,配乐的歌词是“你走后……”大概一个小时,但无论尝试多少次密码都打不开,他拿出电话卡,关掉了手机。杨红告诉记者,这家初创公司还为警方提供了破案的重要信息。 “当我打开手机时,父亲发现有信号,给母亲打电话,却无人接听。”警方随后利用技术手段定位了手机,加快了案件的侦查速度。事发第二天,Shion通过个人账户发布的视频截图显示,肇事者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受害人家属已放弃寻求民事赔偿,希望“立即执行死刑”。毕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称,熊某对犯罪事实和指控不存在异议。不过,辩护律师建议:“熊先生承认了自己的顾虑。并接受了处罚。其系初犯,请求法院减轻处罚。”毕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证据充分,判处其有罪。锡安先生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由于被告人熊某被捕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杀人的事实,带领警方发现了其中的隐情。 ” 一审判决后,碧鸡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根据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碧鸡市人民检察院认定,一审法院判决熊某“认罪并悔罪”。犯罪后,熊某毫无悔意,称“他销毁证据,清理、掩盖犯罪现场,给人以假象,误导侦查方向,逃避侦查。”而且,施某的犯罪动机卑鄙,受害人没有过错,也没有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受害人家属并不理解。犯罪性质特别严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程度被告人熊某的恶性程度深,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在庭审过程中,杨红等家属要求立即执行死刑。本案原审认为与受害人有不正当关系,案发前曾强行拉扯、触摸受害人身体。然而,除了他的供述之外,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根据证据判定被告有罪或受到惩罚。熊朝菊承认杀人后,将受害人的手机藏匿起来,但其目的是隐瞒犯罪事实,并非非法持有手机。其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条件。检方并未以猥亵罪或抢劫罪指控熊朝菊。因此,原判不承认熊町重为强迫猥亵罪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也并非没有道理。考虑到熊某的犯罪事实e、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供述情况,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但未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其行为并无不当,故本院不支持其上诉。目前,杨红等家属仍在寻求该案刑事再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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